东北网3月24日讯(付瑜 记者岳云雪)一名初中生只因在网上聊天时和他人发生了口角,便找来朋友将其头部打成重伤。近日,牡丹江市阳明公安分局破获这起未成年人致伤案。
1月26日11时28分,牡丹江市阳明公安分局接到报警,东四条路人民公园大门附近有两伙人正在斗殴。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在现场警方发现,初中学生刘某被人重伤头部,民警迅速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经公安局法医鉴定所鉴定,刘某重型颅脑损伤已构成重伤。经过调查,警方确定此案为另一初中学生尹某等人所为。
在民警耐心细致的劝导下,3月10日下午,尹某在其父陪同下到阳明公安分局投案自首。据尹某供述,当日他与李某、孙某、万某以及同江市的胡某等人在一起上网。期间,尹某因上网聊天与刘某发生纠纷,遂在网上约定到人民公园斗殴。因为担心不敌刘某,尹某便纠集其他几人,在人民公园西门对刘某进行殴打,造成其重型颅脑损伤。
随后,刑侦二队负责人赵龙带领侦查员刁延波、李明忠、侯广玉、任书伟、田晓光于当日将同案胡某拘传到阳明刑侦队,并连夜开展对另外四名嫌疑人的抓捕工作,当晚就将同案的胡某、孙某、万某抓获。经进一步侦查后,于3月17日将李某抓获。
警方提醒市民,凡是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少年,若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抢劫、强奸、放火、投放危险物品、绑架、贩毒等8种罪行,均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但可根据情况从轻处罚。由于本案已构成重伤,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尹某、胡某、李某刑事拘留,万某、孙某因不够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处罚。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