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3月29日讯 记者从齐齐哈尔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已经批准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非居民和特业用水价格执行新标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暂不调整,仍按每立方米2.20元标准执行。
本次调价涉及中心城区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等,经调整后价格为每立方米4.30元。特种用水是指洗车、洗浴行业用水,调整后价格为每立方米10.00元,其中,洗浴票价每人次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普通浴池用水每立方米6.00元。
此次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业用水价格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仍按每立方米2.20元标准执行,其中低保户用水仍按每立方米1.30元标准执行。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