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鹤岗4月6日讯 记者在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中了解到,鹤岗市国税收入在全市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每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幅度,17年来累计收入超百亿,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和财力保障。
鹤岗市国税收入由1994年的21557万元上升到2010年的189464万元,17年翻了三番多,年均递增近20%,呈现出税收与经济同步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同时,税务部门不断优化税收服务环境,确立了“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执法最佳服务和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以满足”的现代纳税服务理念,积极推行“12366”纳税服务热线、政务公开、“阳光办税”等措施,坚持“四个结合”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开展“国税服务好不好,纳税人来评价”、“群众满意基层办税服务厅”评议等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良好的国税形象进一步巩固。在市里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中,连续十年蝉联执法监督部门第一名,获得“群众满意单位”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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