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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审议《条例》加强辐射监管普及防治知识
2011-04-14 09:53:37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伟 孙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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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4月14日讯 12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近年来,随着科技发展,放射性的辐射和电磁性的放射应用非常广泛,和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草案)的出台就是要加强对辐射污染的监督管理,提高人民群众对辐射污染防治的认识,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环境安全。

  在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最关注的就是如何对辐射加强管理,并一一提出自己的建议。“避免引发放射性污染事故关键在于对放射性物质的源头管理。回收站、小冶炼厂对每批次的所有物资无法做到全部进行放射性的探测,每个地方也无法做到都安装检测装置,如果把源头控制住了,问题就得到解决。”

  “条例草案中规定生产石材的单位‘产品出厂时,生产者应当进行放射性核素含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出厂的检测也是一道必要的程序,在出厂检测的同时,石材市场的经营者也有义务进行检测,将来也要承担销售放射性石材的辐射性法律责任。”

  “石油高校的教学实验室应用也存在放射性的辐射源,如果保存和使用的时候操作不符合规则,可能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在条例中应对使用携带放射源物品的相关学校、企业,在储存、保护和操作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应字斟句酌的加以明确,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这个条例的目的。”

  针对如何加大辐射污染防治知识的宣传,组成人员提出,宣传既要让人们了解辐射带来的危害,提高防范意识,同时也不要造成人们的恐慌心理,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正确普及辐射污染防治知识。为使广大公民和社会对辐射环境状况享有知情权,组成人员建议在条例中应增加对辐射环境状况定期发布公报或信息,以此加强对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