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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客为获赌资打劫“小姐”
2011-04-14 13:50:02 来源:东北网-大庆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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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交代抢劫经过

  东北网4月14日讯 4月3日7时许,一名女子穿着睡衣,浑身是血,疯了似的敲开邻居家的门。进门后直扑电话,惊恐地报案称:“有个男的进入我家,砍了我几刀,把我绑在椅子上,抢走了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

  接到报案,铁人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仅用3天时间,侦查员便将藏匿在肇州县某旅店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

  经过讯问,赵某不但交代了抢劫事实,还说出与受害人的“那种关系”。

  究竟是什么关系引发了这起恶性案件?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卖淫女结识新嫖客

  李某今年30岁,老家在吉林省,几年前来到我市打工。说起李某的职业,听起来“不错”。足不出户,在家就挣钱,经常有陌生男子出入。其实,李某租了一套楼房,从事着卖淫活动。

  李某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金银首饰,所以,她赚来的钱,大部分都用于购买首饰。

  自己“工作”时,也是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戴得齐全,富贵逼人。不过,她的这个爱好,也把自己推向了危险的边缘。

  3月下旬,李某新认识了一位嫖客赵某。赵某今年47岁,嗜赌如命。多年前,他因为诈骗被判刑6年,2年前刚刚出狱。赵某曾经离过2次婚,即使这样,还是没有改掉好赌的毛病,经常混迹于大小赌场。

  经人介绍,赵某与李某相识,二人谈妥了价钱,便在李某的出租屋内完成了第一次“交易”。李某以为,完事以后,二人或者各奔东西,或者长期交易。而在赵某的心中,却产生了一个罪恶的想法。


 

  嗜赌男动起歪脑筋

  与李某分开后,赵某再次投入到赌局之中,输光了所有的钱。赵某想弄些钱来“翻本”,考虑再三,他决定抢劫,并将目标锁定了李某。

  赵某想起,上次见李某时,她身上“三金齐全”,应该是一个有钱的主儿。而且她一人居住,容易下手。即使身份暴露,李某碍于自己卖淫的行为,也不敢报案,只能忍气吞声。

  4月3日早晨,赵某乘坐长途客车从肇州来到市里,购买了1把剔骨刀和1卷透明胶带。

  他敲响了李某家的门,李某通过门镜认出是老相识,以为又来“生意”了,便给赵某开了门。

  连砍5刀抢首饰

  由于做贼心虚,赵某进屋后,先抽了一根烟,又喝了半瓶矿泉水,想稳稳情绪。但毕竟是抢劫,赵某心里害怕,手也不自然地发抖。

  李某没有看出他的异常,反而摸着赵某的手说:手咋这么凉呢,上床躺一会儿吧。

  赵某突然上前,左手掐住李某的脖子,右手拿起桌上的刀,威胁李某说:“我杀人了,赶紧给我拿钱,我要出去躲躲。”李某不肯,说自己没钱。

  赵某使劲掐住她的脖子,并向她的头部连砍了5刀。见李某被吓坏了,赵某一把扯下她脖子上的金项链,并让她自己把2个金戒指、1副金耳环摘下来交给他。随后,赵某用胶带将李某的嘴封住,把她绑在了椅子上。

  为了防止她报案,赵某拿走了她的手机。做完这一切后,赵某感觉天衣无缝,便离开了现场。


 

  警方布下天罗地网

  惊恐万分的李某挣脱了绳索,跑到邻居家报了案。

  接警后,铁人公安分局刑侦一队侦查员立即赶到现场。由于李某一直在流血,警方只对她进行了简单的询问。李某一口咬定,与对方不认识,是被骗才开门的,隐瞒了自己的卖淫行为。

  在李某就诊期间,侦查员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并确定案件的性质为特大入室抢劫案件。

  随后,分局成立了以副局长崔福志为组长,刑侦一队侦查员为组员的专案组。

  侦查员发现,现场几乎没有打斗的痕迹,种种迹象表明,李某在说谎。侦查员再次找到李某,表示警方一定会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最终,李某说出了真相,并向警方提供了赵某可能的去向。

  经过3天的排查和走访,专案组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赵某的藏身之地。

  4月6日上午,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肇州县公安局刑侦部门的配合下,专案组将藏匿于肇州县某旅店内的赵某抓获。

  赵某对入室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赵某说,他把李某的手机扔在了安达市,抢得的金首饰共卖了1.2万元,3天的时间全部输掉了。根据他的交代,侦查员追缴回了已经变卖的赃物和李某的手机。

  三条警示加强防范

  针对本案,铁人公安分局副局长崔福志提出3条警示。

  首先,从事卖淫活动,不仅践踏了自己的人格尊严,而且由于人际交往复杂,卖淫人员极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目标,给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其次,劝告市民不要沾染赌博恶习。俗话说:久赌无胜家。本案中,赵某嗜赌成性,最终因赌博走上了抢劫犯罪的不归路,教训深刻。

  最后,市民应该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要给陌生人开门,遭遇侵犯应及时报案。文/摄本报记者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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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