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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一男子倒卖车票被拘役 罚金20000元
2011-04-14 15:11:25 来源:东北网-佳木斯日报 作者:谷凤松
东北网4月14日讯 近日,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判了一起倒卖车票案。被告人张某因构成倒卖车票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罚金20000元,没收用于倒卖车票的钱款13000余元。
张某是佳木斯站前附近一个体旅店老板,今年1月中旬,春运即将到来,铁路客流量逐渐增大,车站售票室购票者已排起了长龙。张某见到这一情况,感到挣钱的机会来了。于是动员起家里人以及亲属朋友,早晨两三点钟到售票室排队买票。排队时只去一人,待窗口售票时再去多人买票,而且每人一买就是三张卧铺。就这样,1月12日到15日间,张某指使其亲友先后购买了佳木斯至北京、天津、大连、济南等地的卧铺客票52张,面额17000余元。1月15日,铁路公安人员在售票室巡查时发现正在购票的张某的亲属形迹可疑,便跟踪到旅店并在旅店内查出客票52张,当日将52张客票退给佳木斯站。佳木斯站扣除了百分之二十的退票款3000余元。张某当庭供述准备每张票加价50元出售,谁知发财不成还触犯了法律,张某后悔莫及。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构成“倒卖车票罪”。
责任编辑: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