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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报告
2011-04-14 16:20:34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伟 孙佳薇 曹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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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报告

加大节能减排监管力度

  东北网4月14日讯(黑龙江日报记者刘伟 孙佳薇 东北网记者曹曦)13日上午,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0年以来,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节能法律法规,突出抓好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农村、公共机构和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手段,主要领域的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良好。《报告》实事求是地说明了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反映了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的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切实可行。

  审议中,针对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提高对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2011年节能减排指标是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确定的,要求高,任务重,省政府要把节能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工作来抓。

  继续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走新型产业化道路。要按照国家标准,运用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对我省装备制造、石化、能源、冶金、建材、化工等高耗能产业进行技术改造,制定严格的单耗标准,限期达标。要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健全和完善发展节能减排,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体制机制。对新上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在设计、施工、验收阶段严把节能减排关,不达标不能投产。搞好大城市及煤矿城市小锅炉治理,减少冬季粉尘排放和空气污染。

  继续抓好循环经济工作。积极推进《黑龙江省循环经济条例》的制定和出台,推进重点城市和农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进科技与产业紧密结合,加强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支持和促进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发展,继续抓好新能源开发,制定鼓励发展新能源的政策,充分发展和利用清洁能源。

  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的监测体系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把节能减排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