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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收“小三”“宣战”信息 妻子公证短信要告花心丈夫
2011-04-16 09:52:18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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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4月16日讯 “我丈夫发生婚外情后,既不要求离婚,也听不进劝说。而那个女人还常常给我发骚扰短信,逼我和他离婚。为了保留下骚扰信息,给以后打离婚收集证据,我做了手机短信证据保全。”近日,哈市的林小雪(化名)来到哈尔滨市动力公证处,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据林小雪介绍,她今年30岁,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孩子刚满一岁。几个月前,她突然发现丈夫开始不爱回家,对她特别冷淡,有时还故意刁难她。“我以为他工作压力大,没在意,可今年1月份的一天,我突然接到一女子打来的电话,她说和我丈夫有婚外情,是所说的‘小三’,逼我离婚。我一下子就蒙了,如五雷轰顶,根本不敢相信。”

  为了挽回丈夫的心,林小雪几次与丈夫深谈,希望丈夫看在孩子的份儿上回心转意,可丈夫既不要求离婚,也听不进去妻子的劝说,依然我行我素。此后,林小雪多次接到“小三”发来的骚扰短信,称两人真心相爱,并已同居,有很深的感情,希望林小雪让步离婚。“每次接到这种骚扰短信,我都备受煎熬。无奈之下,我决定离婚。”

  律师告诉林小雪,如果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将处于劣势。所以,提出离婚前,林小雪应先收集丈夫不忠的证据。其中,“小三”的骚扰短信就是重要证据。“起初,每次接到骚扰短信,我都气得立即删除,后来听了律师的话,我立即来到哈市动力公证处,进行了手机短信证据保全公证。”

  据公证员介绍,经查,林小雪的手机中共有几十条对方发来的骚扰短信,且言辞露骨,言语激烈。最终,公证人员为她出具了证据保全公证书。拿着公证书,林小雪表示,她将控告花心丈夫,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公证员介绍,随着手机、电脑的普及,许多侵权案件的证据很难保全。例如手机一换电池,信息常被剔掉。为此,电子产品证据保全备受市民关注,成为近年来新型公证方式。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