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5月9日讯 连普通居民都知道赃物不能买,可是双城市两名警察和7名辅警共同成为盗车贼的销赃对象,不仅自己购车,还联系别人购买。近日,这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窃贼偷了14台车
据哈市道里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介绍,双城市人吴文鹏,从2008年至去年1月单独或伙同他人盗窃轿车14辆,案值28万余元。
案卷显示,吴文鹏在2008年10月盗窃了一辆桑塔纳轿车。颜井伟是双城市公安局巡警大队辅警,手中有一辆无牌照的奥迪轿车,与吴文鹏盗窃的桑塔纳轿车进行了交换。
2009年3月,颜井伟明知道桑塔纳是犯罪所得,仍然与同样身为巡警大队辅警的毕伟斌的一辆轿车进行交换,毕伟斌将此车留为己用。
警察和辅警买赃车
张辉是双城市公安局巡警大队警察。2009年,吴文鹏在哈市盗窃一辆桑塔纳轿车,经过颜井伟的介绍,张辉以1万元的价格购得此车。
2009年7月,身为双城交警大队辅警的王超明知道此车是盗窃所得,但还是帮助张辉将此车以1万元卖给他人。
李富举是双城交警大队警察。2009年6月,吴文鹏在哈市盗走一辆桑塔纳轿车。李富举经过双城交警大队辅警王亮介绍花13000元购得此车。
盗车贼买赃者均受惩处
田晓东和许洪志,一个是双城市公安局巡警大队辅警,一个是交警大队辅警,他们二人也都从吴文鹏手中购买了盗窃的车辆。
“正是这些人的身份,让吴文鹏得以一再地疯狂盗窃车辆并安全出手。”办案检察官说。
近日,哈市道里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吴文鹏有期徒刑十三年。颜井伟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张辉、李富举、田晓东、许洪志、王超、王亮、毕伟斌等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分别判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