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1日讯 10日,记者跟随哈尔滨市物价局执法人员走访哈市部分在售楼盘发现,“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规定实行以来,哈市大多楼盘在销售过程中并未明码标价,一些楼盘价格表放在销售经理手里,或是贴在办公室不明显处。哈市物价部门提醒告知开发商,销售房源标价需物价部门审批、公示后方可对外出售。15天后,物价部门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当日,在哈市道里区玫瑰湾营销中心,一楼大厅售楼处的沙盘上,未看到明示商品房价格的标牌。执法人员询问售楼人员是否知道商品房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得到的答复是从报纸上看到了,但该楼盘还未执行的原因却解释不清楚。执法人员现场将哈市物价部门转发的我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通知送达售楼处负责人,要求在15天内按《通知》要求到物价部门申报房源价格,而后在售楼处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在限期内未实行明码标价,将被处以最高5000元处罚。如果在销售过程中,标的超出了公示价格,一经认定将以欺诈行为被处以最高上线300万元罚款。
物价执法人员随后又走访了海富第五大道接待中心、漫步巴黎等几家售楼处,情况与上述楼盘相近。这些售楼处均没有对所售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一些销售人员则表示不知道物价部门要求明码标价的规定。
哈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谷副处长对此表示,目前,物价部门正在对全市163家商品房销售开发商逐一进行走访,并提醒告诫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或营销中介机构对进入市场交易的商品房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应在售房处醒目位置设立明码标价牌。标示的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名称、所售楼盘名称、商品房地址、商品房房号、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计价单位、平方米售价、总价款、交付使用时间、价格优惠方式、房款总价款及向购房人收取的费用(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证据等)、监督单位和价格举报电话等15项。
下一步,哈市物价局将组织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明码标价行为进行专项检查,违规者将依据有关法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