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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评选推荐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有关事宜的公示公告
2011-05-25 06:53:02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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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省评选推荐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有关事宜的公示公告

  按照中组部、人保部《关于开展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函[2011]113号)精神,现将我省评选推荐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推荐名单、简要事迹公示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突出成绩。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老干部政策,全面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积极组织引导老同志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创先争优、发挥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3、领导班子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廉政勤政,工作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良好,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能够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工作深入、作风扎实,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当好参谋助手,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老干部称赞。

  5、近5年来未发生影响恶劣的投诉上访事件。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老干部工作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老干部工作,坚持“深怀感情、主动服务”的理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争当老同志的贴心人。

  3、精通老干部工作政策和业务,善于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踏实肯干,团结同志,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事迹突出,得到老干部和本单位干部群众的信任和赞扬。

  4、连续从事老干部工作5年以上。

  5、没有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二、推荐名单及简要事迹

  (一)先进集体及简要事迹

  1.中共齐齐哈尔市委老干部局。中共齐齐哈尔市委老干部局在工作中提出了“落实政策谋银辉祥和,提升服务促科学发展”的工作理念,着力推进“四就近”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建立了228个社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站,并从社区“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对象和高校毕业生中,择优选拔228名专职社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员为离退休干部服务。他们不断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确保老干部生活待遇的有效落实。2010年,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了特困离休干部取暖补贴51.17万元,为特困老干部遗属发放补助费36.69万元。他们坚持完善制度,确保老干部政治待遇落实,在每年举办1期老干部党支部书记、理论骨干培训班,坚持开展“五好”党支部、“四好”党员、“三好”老干部争创活动。

  2.中共佳木斯市委老干部局。中共佳木斯市委老干部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2006年以来,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彻底解决市直离休干部医药费陈欠1300余万元;将29家市直特困和破产企业的510名离休干部医保统筹金、供热补贴和订阅“一报一刊”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解决易地安置和异地居住离休干部医药费超支310万元;2010年将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全部上收企业主管部门服务管理。积极协调佳木斯市各级财政投入活动中心建设资金2900万元,新建和扩建了老干部活动中心5个,专门设置了聊天室、休息室、医务室、心理咨询室,为老干部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

  3.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离退休干部工作处。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离退休干部工作处主动争取党组领导,勤汇报、多沟通、重落实,努力营造全委抓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各项老干部生活待遇,下大力气解决“两费”拖欠问题,近两年来,在委党组的重视下,为特困企事业单位离休老同志垫付了医药费统筹金及超额部分共计240多万元,争取财政投资450万元,将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面积扩大到3400平方米,极大地满足了老同志的文体活动需求。

  (二)先进工作者及简要事迹

  1.于桂荣。女,中共党员,1963年11月出生,蒙古族,连续从事老干部工作时间10年,现任中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于桂荣同志上任时,不畏历史包袱,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协调有关部门筹措资金300多万元,彻底解决了历史累欠的老干部“两费”问题。建立了企业离休老干部托管中心,协调资金数百万元,对22个老干部活动室进行装修和新建、扩建。10年间,于桂荣同志共慰问老干部1200多人次,接待信访100余人次,解难办事300多件,为184名老干部去世送终。她曾被评为大庆市先进女职工、大庆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杜蒙县首届“十大杰出女性”、省“三八”红旗手、大庆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大庆市五一巾帼奖、大庆市第十二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2.李世光。女,中共党员,1967年1月出生,汉族,连续从事老干部工作时间7年,现任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李世光同志上任以来,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提出把企业离休干部全部上收到企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服务、离休费全部纳入社保统筹、医药费全部纳入财政统筹,解决了企业老干部的后顾之忧。几年来,共清欠“两费”6000多万元,改善了市直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条件。5年来,带领全局共完成调研文章301篇,其中,2篇在中组部优秀征文评选中获奖,25篇在全省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中获奖。曾被评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省“孝亲敬老楷模荣誉奖”、连续7年被绥化市委评为“工作实绩突出领导干部”。

  3.陈柏杰。女,中共党员,1956年1月出生,汉族,连续从事老干部工作时间6年,现任中共伊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陈柏杰同志上任以来,破难题,抓落实,不断提高老干部“两项”待遇。5年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清理拖欠离休干部“两费”500多万元,发放慰问金、生活补助金153万元,解决取暖用煤649吨,解决烧柴217立方米;组织老同志为青少年作宣讲报告近500场次;组织为灾区捐款和交“特殊党费”24.8万元,捐衣物1369件;认真落实中办厅字[2005]12号文件精神,将全市29户改制和破产企业的371名离休干部全部上收到政府部门或属地化管理。

  4.刘 清。男,中共党员,1957年7月出生,汉族,连续从事老干部工作时间8年,现任黑龙江省发改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刘清同志在工作中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坚持组织好老同志各项活动。组织团结处内同志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水平,深化为老同志服务工作。坚持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主持制定了《省发改委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50条》和《省发改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防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被老干部视为“生活中的好帮手,老干部工作的行家里手”。

  5.许文彩。男,中共党员,1957年6月出生,汉族,连续从事老干部工作10年,现任中共双城市委老干部局局长。许文彩同志上任后,主动化解矛盾、积极向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了离休干部“两费”拖欠问题。多次向党委和政府提合理建议,提高医疗统筹标准。他经常深入老同志家中走访慰问,帮助老同志解决生活上的困难,手机坚持24小时开机,随时为老同志服务。他连续多年被哈尔滨市评为先进老干部工作者,老干部局先后被省、市评为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

  6.杨国海。男,中共党员,1962年12月出生,汉族,连续从事老干部工作5年,现任中共林口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杨国海同志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协调有关部门投入近40万元资金,对老干部活动中心进行改造,为老干部提供良好的活动环境。争取县委县政府投入资金200多万元,建起了1527平方米的全省唯一一家独立的县级老年大学教学楼。他动员各级党委组织班子成员同69名困难老干部建起了帮扶对子,开展了结对帮扶,深受老同志好评。

  7.周永吉。男,中共党员,1962年9月出生,汉族,连续从事老干部工作时间15年,现任中共勃利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周永吉同志上任以来,把让老干部安度晚年作为他的至真追求。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在县经济困难的情况下,积极争取资金260万元解决了离休干部“两费”拖欠问题。他视老干部如父母,主动为他们修剪指甲,积极筹集钱款为患重病的老干部做手术,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在筹建老干部活动中心过程中,他坚持亲自下工地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多方筹措资金60多万元,在县亿达信广场,修建了4个标准门球场,为老同志娱乐健身创造了良好环境。

  8.孙广勇。男,中共党员,1951年5月出生,汉族,连续从事老干部工作时间15年,现任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宝泉岭农场老干部科科长。孙广勇同志自从事老干部工作以来,多方筹集资金100多万元解决了“两费”历史拖欠问题。在工作中坚持控制不合理支出,为农场节约了数百万元的医药费开支。他能把200多位离退休干部的简历、住址、电话、身体状况和家庭情况记在脑子里,放在心上,半夜冒雨背着急症老干部去医院治疗,经常陪伴重病患直至去世,替子女料理后事。2000年荣获黑龙江省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2009年荣获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十佳”公仆荣誉称号。

  9.刘立业。男,中共党员,1963年1月出生,汉族,连续从事老干部工作14年,现任中共绥滨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刘立业同志上任以后,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圆满解决了企业离休干部“两费”拖欠问题。14年来,他用儿子般的孝心为干部服务,走访离休干部2300多人次,到医院探视3100多人次,为102位离休干部处理后事。积极争取县政府投资300多万元置换了新的县老干部活动中心。他曾三次被绥滨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一次被评为省级老干部先进工作者。老干部局党总支连续十一年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支部,两次被鹤岗市委授予先进党组织,一次被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授予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荣誉称号。

  10.段明林。男,中共党员,1965年5月出生,汉族,连续从事老干部工作10年,现任中共北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段明林同志任老干部局长以来,坚持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高离休干部医疗统筹标准,满足老同志就医需要。几年来,他先后接待来访老干部900多人次,处理和化解各类主要矛盾500多起,主动上门走访老干部100人次,为老干部解决困难70多件,被老同志誉为“老干部帖心人”。

  11.周玉发。男,中共党员,1957年11月出生,汉族,连续从事老干部工作10年,现任中共虎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周玉发同志被誉为“爹娘”最多的局长。他热心为老干部服务,给80岁高龄的老干部擦屎尿,每天起早陪老干部活动。10年来,曾先后走访慰问老干部1000余人次,到家庭、医院看望老干部300多人次,为老干部过生日2000多人次,参加了183位老干部的遗体告别仪式。在他的带领下,虎林市委老干部局被评为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他本人被评为全省“好儿女”活动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市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

  为加强这次评选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拟上报中组部、人保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11年5月23日至2011年5月27日。

  如对上述评选推荐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黑龙江省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老干部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451-53634636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8-8号

  邮政编码:150001

  黑龙江省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老干部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高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