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5月26日讯 25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1年特殊慢性病复检将于6月8日开始,复检时间为2011年6月8日至6月17日(周六、日不休息)期间进行。据了解,本次复检的收费标准为由指定的复检医院按照规定收取复检费30元(包括会诊费及体检费)。
为减轻特殊慢性病患者的个人负担,哈市相关部门将对享受待遇满两年的特殊慢性病患者进行复检。复检范围是指2007年和2009年度参加并通过当年度特殊慢性病体检鉴定并享受慢性病待遇至今的特殊慢性病患者。本次复检依据《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医疗费补贴暂行办法》、《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08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病种诊断标准》及《关于增加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补贴病种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病种的通知》规定的相关病种诊断标准。
复检内容主要包括身份认证和病情复检两项内容。身份认证主要是指对已享受待遇的特殊慢性病患者进行身份审验,避免存在已去世的患者仍享受待遇现象的发生。病情复检主要是通过对慢性病患者近期的住院或门诊病历进行分析审验,并对病情治愈或有疑义的患者按诊断标准进行体检的过程。
另外提醒参加复检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应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检: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本人病情相关的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专用章)或门诊病历及其他相关医学辅助检查材料。
如复检患者对复检结果有异议,可于6月28日至30日期间到原复检医院填写《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鉴定复检表》,申请重新复检。由哈尔滨市特殊慢性病鉴定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复检人的病情进行重新鉴定,鉴定费由申请人先行垫付,合格者,退回鉴定费,不合格者,鉴定费由申请人自付;对再次鉴定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15种复检病种
高血压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偏瘫(脑出血或脑梗塞),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或合并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糖尿病(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肝硬化失代偿期,血液(腹膜)透析门诊治疗,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衰),风湿性心脏病(心功三级),肝豆状核变性,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慢性期),血友病,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
15种特殊慢性病复检流程
→填表:复检患者可就近到指定医院的慢性病复检站,领取《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鉴定复检表》填写。
→交费:复检患者本人或代办人携带复检材料,参加复检的患者需缴纳相应的复检费用。
→录入:到指定的慢性病复检录入窗口进行信息录入。
→审验:复检信息录入窗口专职工作人员,现场对复检患者身份和相关复检材料进行审验。材料审验合格后,为复检患者或代办人打印慢性病复检通知单。复检人凭复检通知单和复检材料,到指定的复检地点进行复检。
→查询:复检结果可于6月27在复检医院查询,或通过12333热线电话、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触摸屏(哈市道里区友谊路423号)进行查询。
复检医院及地址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址:哈市南岗区颐园街37号
咨询电话:0451-82576518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体检站
地址:哈市道里区买卖街176号
咨询电话:0451-84883060,84883057
●哈尔滨市第二医院
地址:哈市道外区卫星路38号
咨询电话:0451-55601245
●哈尔滨市第四医院
地址:哈市道外区靖宇街119号
咨询电话:0451-88029830,88029617
●哈尔滨市中医医院
地址:哈市道里区建国街副270号
咨询电话:0451-88029238
●哈尔滨二四二医院一门诊体检站
地址:哈市平房区集智街31号
咨询电话:0451-86598230,86598021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11医院
地址:哈市南岗区学府路45号
咨询电话:0451-83852061
●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
地址:哈市道里区新阳路415号
咨询电话:0451-84886977,84886513
●黑龙江省红十字医院(原林业总医院)
地址:哈市香坊区和兴路32号
咨询电话:0451-82130275
●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
地址:哈市香坊区公滨路309号
咨询电话:0451-55602398(限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
●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
地址:哈市道外区宏伟路217号
咨询电话:0451-82421934(限精神分裂症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