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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一医院“丙肝针”坠落扎伤学校厨师 法院判赔1万元
2011-06-02 14:37:2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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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日讯 近日,大庆市的何某在去传染医院看朋友时,被医院护士手中治疗盘中的针头落地扎在脚背上(丙肝病人抽血用过的针头),不但让他虚惊一场,还为此失业,何某将该医院告上了法院。24日,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判决被告大庆某医院赔偿原告何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何某是大庆市某高级中学的厨师,2010年9月21日中午,何某到大庆市一传染病医院看望在此住院的朋友金某。到医院病房后,他坐在椅子上与金某聊天。不一会,医院的值班护士姜某在为病房的一位丙肝病人抽血后,手捧着治疗盘急匆匆地往外走。当走到何某身边时,姜护士一只手托着治疗盘一只手准备开门,结果手里的治疗盘发生倾斜,刚刚给丙肝病人抽血用过的针头从盘中掉落,恰好扎在了何某的右脚背上,造成表皮轻微损伤。随后,姜护士立即对何某采取了相应措施,但何某一直精神紧张、闷闷不乐,他还坚持服用了16天的预防丙肝病的药物。谁知,接下来发生的事,对何某更是一种精神打击。

  事情发生没多长时间,“何某得了传染病”的“新闻”就被传到很多学生家长的耳朵里,很多家长都不敢让自己的孩子在学校的食堂里吃饭。得知情况后,学校主动找到何某,向其阐述了他们的观点:“如果学校食堂一旦有传染病,后果不堪设想,为了安全起见,学校不得已跟你解除劳动合同。”最终,何某无奈地同意了学校的劝退,为此,学校拿出2000余元作为对何某的补偿。

  丢掉“饭碗”的何某觉得很委屈,但却无处诉苦,因为他自己也很害怕,“一旦真的传染上丙肝,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他心想。于是,何某再次来到该医院找到院长,当时院长便立刻让大夫给何某做了相关的检查,但均没有发现易常。为了安抚何某,院长当即作出承诺称,如果因此传染上丙肝病毒,他们医院一定会依法负责任。

  回到家后,何某怎么也睡不着,一想起这件事,他就觉得很憋屈,如果不是医院护士太大意,自己怎么会落得如此狼狈,他认为所有这一切都是该医院造成的。于是,他再次来到医院要求赔偿其损失,而该医院则认为其值班护士姜某的行为虽然不当,但并没有让其感染到任何疾病,因而不同意赔偿。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何某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医院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被告医院的护士虽然只是不小心将针头掉落并扎了原告何某的脚,没造成他人严重伤害,但是由于该针头系刚刚用于丙肝病人的针头。而目前血液传播又是丙肝疾病传播最通常和最主要的途径。另外,丙肝疾病又难以治愈,并且这种疾病对就业、生活等方面都有严重的不利影响,并且原告也因此被校方解除合同,因此原告被扎伤后,造成了原告沉重的精神压力及精神痛苦。结合案发情形及原告受伤的情况,原告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过高,酌情调整为1万元为宜。故法院判决被告大庆某医院赔偿原告何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