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3日讯 昨日,受市长夏立华委托,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宏宇主持召开市政府八届三十九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大庆市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
会议决定,市政府成立由市城管、规划、房产、环保等17部门组成居住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即日起至10月末,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检查。
本次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违法违规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进行出租的行为;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妨碍消防安全的行为;油烟、异味、噪音污染环境的行为;占用、破坏公共绿地进行“小开荒”的行为;乱挖乱建的行为;违法违规设置广告、牌匾的行为;违规封闭露台,设置建筑物护栏、设备托架等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行为。
会议指出,今年,市委、市政府投巨资进行老居住区环境改造,进一步改善城市容貌,美化市民居住环境。开展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可以更好地支持配合改造工作,巩固提升“三城”创建成果,为市民创造更优良的生活环境。
会议强调,有关单位和个人要首先对影响居住区环境的行为自行整改,逾期不改或继续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居住区环境整治工作,尤其是宣传部门要先行介入,发挥好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深入宣传居住区整治的目的、意义、内容,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要通过整治,将大庆市居住区打造成环境整洁优美、生活舒适方便、秩序井然有序、居住安全文明、品质高雅的宜居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