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6月13日讯 5月30日,鸡冠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首批“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此次确定的示范院是在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和处于领先位置的检察院,通过发挥示范院的旗帜和标杆作用,更好地推广“四化”建设先进经验,全面提升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整体水平。
在推进“四化”建设中,鸡冠区检察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和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为目标,通过健全完善内外监督办案工作机制,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水平;通过加快基层人才工程建设,推动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上水平;通过探索分类管理改革和优化内部管理,推动管理科学化建设上水平;通过提高保障层次和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保障现代化建设上水平,有力促进了整体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开展“四化”建设以来,鸡冠区检察院查办自侦案件的大要案比例明显上升,2010年再创历史新高,侦办职务犯罪案件15件35人,为国家挽回损失近750万元。办案工作实现了“十无”: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无错拘错捕、无无罪判决、无安全责任事故;侦查监督工作无错捕漏捕、无捕后不诉;公诉工作无错诉漏诉、无无罪判决;控告申诉工作无越级访、无信访积案;全院干警无社会投诉。连续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文明单位标兵”及全省政法系统“学创”先进集体标兵、“全市十佳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2010年,整体工作在全省181个基层院目标考评中总分最高,在全省42个B类院目标考评中取得第一名的最好成绩,被鸡西市检察院评为“目标考评优胜院”,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被高检院命名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