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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老小区3年内有望全封闭 老城区庭院内私搭滥建拆除
2011-06-23 08:46:18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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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6月23日讯 记者22日从哈市物业大会上获悉,《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正式施行,哈市将通过建筑节能改造、平改坡、庭院整治等,对早期建设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小区进行整治改造,使其达到物业管理标准,并将用3年时间使老小区全部具备封闭式物业管理条件的标准。

  老小区3年内有望实现全封闭

  老城区内的老小区始终是物业管理的空白区和薄弱环节,为此哈市确定了未来三年通过建立社区物业服务站等方式,实现对老小区物业管理的全覆盖。并结合城市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对哈市老城区具备改造条件的居民庭院进行整治改造,实现居民庭院环境建设全覆盖;对老城区内的老小区全部提档升级、具备封闭式物业管理条件的标准。

  暂未改造棚户区交社区物业服务站

  记者从哈市物业大会了解到,在哈尔滨老城区尚有非小区旧住宅2500万平方米左右,普遍存在基础设施条件差、庭院脏乱差、物业失管失养问题。据统计,哈市57.8%的物业服务收费在0.3元以下,非小区旧住宅每月每平方米仅为0.1至0.15元,而老旧住宅不仅物业费更低,而且收费率也最低。

  对此,哈市住房局物业处的有关人员表示,哈市决定对不具备市场化物业管理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零散居民楼院,将由社区维修服务站实施基础性管理服务,并以能够保证物业运行为最低标准,统筹考虑清扫保洁、公共秩序维护、房屋设施维修等项因素,妥善处置好其收费问题。

  同时,针对去年冬季降雪量大,平面屋顶的住宅顶层较易发生防水失效、屋面漏雨现象,将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加以解决。对于顶层、冷山等墙体透寒严重的房屋,将采取加强维修、增设苯板等措施加以解决。

  新《意见》同时指出,哈市将通过建筑节能改造、平改坡、庭院整治等,对早期建设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小区进行整治改造,使其达到物业管理标准。对近期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城中村,要完善区域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与城市基础设施相衔接。对尚未纳入改造范围的棚户区、城中村,要改善其基础设施条件,并交由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改造工作采取政府统筹,多家联动,多方投入,协调推进的方式,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完成老城区旧住宅整治改造。

  老城区庭院内私搭滥建将拆除

  此外,哈市还将集中整治私搭滥建,对老城区居民庭院内挤占居民生活空间、妨碍居民出行、影响防火安全的棚厦、车库、围栏、围墙等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暂设设施,予以拆除,恢复庭院原貌;将把单元电子门和楼道灯作为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损坏的将会被及时维修更换;全面清理居住区内随意设置的露天烧烤、大排档、摆摊设点等烟尘污染、噪声扰民行为,以及楼道内的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挂和垃圾污物等,改善居住空间环境。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