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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协提醒:租车出游应注意细节
2011-06-27 19:20:12 来源:东北网  作者:顾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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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7日讯 (记者 顾硕) 租车出游、租车回乡已成为一种新的消费方式为广大消费者所喜爱,特别是春节、长假期间,一车难求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就此引发的消费投诉也呈快速增长。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有关汽车租赁的消费咨询投诉就比2009年增长了50%,咨询投诉则大多集中在了长假前后。

  据了解,吴先生于2010年10月26日向某汽车租赁服务部租了一辆“比亚迪F3”汽车,价格150元/天,押金:3000元。11月2日吴先生如期还车,商家称只能先退还2000押金,要10天后看是否存在交通违章再退还剩下的1000元。11月11日吴先生联系商家退押金,商家却称挡风玻璃碎裂不予退还,吴先生表示当时退车时商家已检查清楚,现又称玻璃碎裂极不合理。

  为此,黑龙江省消协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消费者在租车出行前后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一、租车要选合法商家。消费者在租车时最好选择规模较大的租赁公司,查看其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及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合同细节不可忽视。消费者应看清合同后再签定,合同中应载明车况承诺、车损理赔、租赁超时如何计费等内容。消费者如认为有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应要求商家进行修改。

  三、提车之前勿忘试驾。消费者在提车时要细心检查车况,如车体有无划痕、车灯是否完整、车锁是否正常等,对于一些车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也应向租赁公司咨询清楚。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最好找个有经验的人一同前往,判断有无安全隐患。

  四、汽车保险详细了解。一般情况下,租赁公司会根据自己的风险需求,购买相应保险产品,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而有些租赁公司为增加利润,并未购买相应保险,发生事故,却让消费者埋单。 五、发生纠纷及时维权。消费者应保存好汽车租赁公司开具的一些收费单据和合同副本,以便日后出现纠纷时进行维权。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