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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业主楼道“圈地”六年 邻居理论反被打伤
2011-07-06 09:04:36 来源:生活报  作者:夏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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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7月6日讯 2005年,黄女士购买了哈市道外区太古新天地小区一楼房的702室,该楼一梯两户,701室的业主是田某和丈夫刘某。

  “进入这栋楼每层的01室,要右拐穿过一段公共楼梯间。两家的照明、通讯、有线电视、煤气阀门及暖气阀等设施都在公共楼梯间的一侧墙壁上。”黄女士告诉记者,两家矛盾的起因得从她家装修时说起,“当时我家铺设电线,电工将田某放在公共空间的东西挪了一下,田某回家后就大喊丢东西了,扬言要装防盗门。”

  黄女士当时并没在意,但过了两天,她下班回家发现,田某竟然真在公共楼梯间砌墙安了防盗门,将公共空间变成了私人空间。

  电闸通讯线路被锁门内

  黄女士当时非常气愤,马上找到田某要求拆除防盗门,但是田某并不同意,双方不欢而散。

  “这个防盗门给我带来了很多不便。”黄女士说,当时家里安装固定电话,安装人员来到现场后,因通讯线路被防盗门锁在里边,她怎么敲门田某都不开,她只好让安装人员回去。之后安装人员又来了两次,但田某依旧不开门。“我最后找物业的人和辖区派出所的民警一起来现场,田某才打开了门,终于把电话安上了。”

  黄女士说,不仅安装电话不方便,家里如果停电想查看电闸,也得敲邻居门,田某心情好时能给开门,反之不论怎么敲就是不开门。“如果赶上半夜停电,怕影响邻居休息,就只能等到第二天天亮才能敲门。查看有线电视、煤气等也得敲门。从1层到7层,只有田某家这样做。”5日,记者在现场采访发现,整栋楼的确只有田某在公共空间里安了门。

  法院判令拆除田某拒不执行

  黄女士多次找到田某要求拆除防盗门,但是田某却置若罔闻。“物业公司和房屋监察部门都向田某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但田某根本不理会。”

  黄女士表示,她多次投诉让田某非常怨恨,对方几次无故挑起事端,将她和丈夫打伤。5日,黄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她被打的照片及丈夫被打成轻微伤的鉴定书。

  2008年5月,黄女士向哈市道外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田某拆除防盗门。当年6月20日,道外区法院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田某自行拆除安装在公共楼梯间的防盗门。然而,田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执法人员将门强制拆除

  5日上午,哈市道外区法院10余名执法人员来到田某家。田某的情绪非常激动,高声叫喊,并试图阻挠执法人员进入室内。

  当记者询问田某知不知道私安防盗门会妨碍黄女士看电闸、安电话时,田某竟说:“现在电表和电闸都实行远程控制,根本不用看。”几分钟后,防盗门被强制拆除。

  哈市道外区法院执行局政委王晓莉说,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邻里关系,这样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