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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系统事故单位瞒报谎报最高处以500万元罚款
2011-07-06 09:17:2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希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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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6日讯 记者从市建委获悉,我市城建系统将依据安全部门发布的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行为的要求,对发生安全事故后存在瞒报事故的单位,最高处以500万元罚款,还可吊销有关证照。

  按照要求,事故发生单位瞒报或者谎报事故,导致贻误事故抢救或造成事故扩大或影响事故调查的,存在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特征的,将被处以500万元罚款;导致贻误事故抢救或造成事故扩大或影响事故调查的,处300万元罚款;没有贻误事故抢救的,处200万元罚款。同时,事故发生单位瞒报、谎报事故,可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证照;负有事故责任的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瞒报、谎报事故的,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