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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 有关部门可从单位存款划拨
2011-07-09 09:06:06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于勇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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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9日讯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即日起,用人单位再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部门可直接从单位存款账户中划拨。同时,今后用工单位不给职工参保属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仅要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还要以职工税前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费、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确定缴费基数,足额缴纳保险。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