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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医疗救助惠及86万低收入群体
2011-07-25 07:49:2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启轩 吕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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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7月25日讯 齐齐哈尔市已初步形成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救助为基础,以民政救助和临时救助为补充的医疗救助体系,几年来共资助近40万城市低保对象以及46万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参保参合。

  家住景新社区的李桂茹老人2002年被纳入城市低保,2010年5月因脑梗塞住院,花费17136.07元,虽经医保报销9945.54元,但自费的7190.53元仍让老人感到很吃力,11月初,家属向景新社区提出医疗救助申请。民政部门通过核查,按其自费部分的30%给予了2157元的救助金,减轻了李桂茹一家的经济压力。

  齐齐哈尔市积极采取措施,让医疗救助政策惠及更多贫困群众。不断降低城市低保对象住院起付线,三级和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由400元、200元下调到350元、150元,取消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起付线。为每位城市低保对象拨付统筹基金100元,用于门诊救助。对身患重大疾病却无钱住院的城乡贫困群众,垫付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医前救助金,并通过对自付费用部分按比例报销给予二次救助。特别是今年6月30日开始试运行的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模式,救助对象可直接交付扣除报销费用后的部分钱款,财政报销时间也由以往的季度结算更改为每月结算,极大地方便了城乡贫困群众就医。

  同时,各医疗机构通过实施先救治后补款、送医送药下乡等措施,开展医疗救助,仅去年就为贫困人员减免医疗费用158万元。市医保部门对低保人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减免,降低低收入家庭老人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费用,开展特定疾病补助,通过将特殊慢性病种类增加到12种,扩大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提高慢性病限额等措施,不断提高贫困群体的医保待遇,实现最大限度的救治。

  这个市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设立专门的政府管理机构,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医疗救助制度。富裕县健全相关组织机构,为各乡镇调剂解决了2名编制,成立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全县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同时设立城乡医疗救助专户,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