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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金融监管部门发布警示 远离非法集资背后是陷阱
2011-07-29 10:45:4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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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9日讯 非法集资是指不法分子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的社会公众还本付息筹集资金的行为。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投资者,最终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编织“暴富神话”骗钱

  黑龙江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非法集资活动的表现形式主要是以投资生产经营为名,如以联合种植、加盟入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近年来,一些非法集资活动开始通过互联网进行,如到期回购、销售网上基金、网络传销等非法集资活动,其手段更加隐蔽,涉及面更广。

  从以往查处的“焦英霞”、“圣瑞”、“金源葆”等非法集资案件来看,我省从事非法集资的公司尽管其募集范围不同,寄托的产业各异,但大都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认购、认养或联合开发、联营入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其基本的募集流程是:注册公司或成立分公司进行社会宣传许以高额回报,而后公司与投资者签订合同,投资者缴款入公司或代理人指定账户后再分期回报,逐月或逐年返还,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由于一些市民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导致上当受骗的情况时有发生。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基本特征: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其他形式的还本付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其社会危害性很大。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

  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及投资者,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理性分析,提高警惕,完全可以避免上当受骗。如果一时难以判断和鉴别,也可向银监及公安部门咨询。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