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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机动车不贴“绿标”上中山路罚100元 扣3分
2011-08-02 10:26:5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吴凡 马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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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日讯 自今天起,每逢周一至周五的早晚高峰时段,哈市交警部门与环保部门联合查处中山路、红军街机动车不贴“绿标”等违法行为。今日共取缔违法车辆75台,其中大多数车辆虽然有绿色环保标志却因未带或丢失等原因无法现场提供。

  据了解,从2011年7月1日起,每周一至周五,7:00-9:00、16:30-18:30,禁止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在中山路(珠江路至河沟街)、红军街(河沟街至春申街,不含博物馆)行驶。为保障这一措施的有力施行,继7月份交通宣传教育期后,8月1日起交警部门联合环保相关部门开展了从严查处无“绿标”机动车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专门警力对过往的悬挂黑A号段和黑L号段以及哈籍驾驶人驾驶的外地号牌机动车进行严格审查,一经发现有不粘贴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全部按违反禁行标志规定处以100元罚款,并驾驶证记3分。

  8时10分,记者在哈市南岗区中山路与革新街一处执勤点看到,由哈市交警南岗大队和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管理办公室组成的专项执法小组正在严格检查过往车辆,黑AV4268、黑A9800A、黑R83161、黑ALC672等多台小型车先后因未贴“绿标”被取缔。当事驾驶人大都表示以往只注重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却忽视了还要粘贴“绿标”这一规定,个别驾驶人还多次强调不知道这一新规,但记者看到在中山路各主要路口早就设有禁止无“绿标”机动车通行的交通标志。

  据辖区交警大队介绍,现在环保部门为机动车发放的环保分类标志分为“黄标”和“绿标”两类,“黄标”车主要为达不到国1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3标准的柴油车。哈市还将在新阳路、长江路等其他主干路继续设定特定的禁行路段,严查不合格车辆上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