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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严查九类违建 强拆之后将严防复建
2011-08-03 09:50:39 来源:生活报  作者:谈北 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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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8月3日讯 2日,记者从哈尔滨市行政执法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了集中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指导意见,将重点查处九类违建。

  哈市执法局要求各区局、分局要在前一段时间在建工程大检查的基础上,对各自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对符合拆除条件的制定拆除计划,组织实施拆除,同时要及时发现,即刻拆除。对明显无法取得行政许可审批手续,严重影响环境和安全的在建违法建设,发现后立即组织及时拆除,防止造成事实。

  据哈市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介绍,该局将采取统一领导、市区联动、以区为主、集中整治的工作方式,重点拆除一些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示、媒体广泛关注、社会反响大、影响安全、影响规划建设的违法违章建筑。在强制拆除的同时,加强网格管理,及时发现违法建设,加大对新建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达到长效管理目的。

  重点查处的九类违建行为

  一是要拆除未按审批要求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各类违法建筑;

  二是要重点拆除未经规划审批的各类违法建设;

  三是要拆除擅自进行加层的违法建设,遏制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为名牟取私利的行为;

  四是要集中拆除私接门斗、私建踏步,私搭滥建的各种棚厦、活动房等严重影响城市环境的违法工程;

  五是要拆除未经规划批准的占用公共空间、擅自违规建设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社区用房;

  六是要对私改橱窗、扒窗扒门、下挖地面等拆改房屋结构行为进行制止,并责令恢复原状;

  七是要拆除棚改、路改、三沟一河改造、及其他重点工程周边,突击抢建的各类违法建筑;

  八是要拆除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商亭、板房及其他占道设施;

  九是要拆除拒不执行停工通知、限期改正等处理决定,强行施工的违法建设工程,防止违法建设行为既成事实。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