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8月5日讯 记者从省政府安委会获悉,我省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省政府安委会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监察执法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针对近期事故多发暴露的突出问题,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或依法关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桥梁、建筑、车辆等,要坚决停用,待采取措施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打击,严防死灰复燃。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督与管理,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有关要求,每月按时组织填报、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逐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制度常态化;要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