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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普遍上调 增加两救助病种
2011-08-23 15:12:00 来源:大庆晚报  作者:杨洋 幺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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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3日讯 8月22日,记者在大庆市民政局获悉,为实现医疗救助一体化,缩小城乡低保救助标准,我市对市区农村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政策再次调整,增加了2个救助病种并普遍提高了救助标准。

  此次调整将救助病种由原来的38个增加到40个,新增器官移植和精神病2个救助病种。普调救助金额,特别是一些重大的疾病,大幅度地提高了救助金额,切实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让困难户都能够有药吃,有医生看,住得起院。

  除此之外,还提高了急诊抢救治疗救助标准。门诊急诊抢救医药费自付额度在5000元以下的(含5000元),救助标准由自付额度的15%提高到25%;超过5000元不足10000元的,救助标准由原来的自付额度的20%提高到35% ;超过10000元以上的,救助标准由原来自付额度的25%提高到50%,最高限额由原来的10000调高到20000元。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