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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2611套配建公租房开工建设 租金标准低于市场房租
2011-08-24 08:50:0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谭启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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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4日讯 随着楼市调控政策的出台,哈市房屋租赁价格步步上涨,相对于申请廉租房要求的条件,介于市场租赁房屋和廉租房租金之间的“公租房”成为市民尤其是“夹心层”关注的热点。

  除了哈市集中建设的公租房外,今年3月,哈市开始执行《关于在新建住宅项目中配建和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暂行意见》,规定所有新建住宅项目需配建不低于项目住宅总面积5%的公租房。新政执行半年后,记者就公租房配建情况进行采访。

  2611套公租房已经落实

  从今年3月份开始,市城乡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及附件”一栏中,均增加了“该项目配建公租房套数和面积”一项。

  记者在市城乡规划局看到,8月17日审批的道里区“群力家园”项目中,公租房配建408套、共17851.67平方米,占项目总面积5%左右;而5月24日审批的南岗区征仪路———跃兴街项目中配建公租房269套,共16086.5平方米。

  据规划局总工办的不完全统计,从今年3月至8月21日,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按照规定配建了公租房2611套,总建筑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

  配建公租房由政府成本价回购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共租赁住房的建筑规划应与项目整体规划统筹一致,布局合理、小型适用,须按规定标准配备基本生活设施。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按照《关于在新建住宅项目中配建和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暂行意见》,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建设单位实施建设,由政府按规定成本价格回购。成本价格由国土部门委托估价评估机构评估,由住房保障、物价、国土、建设、财政等部门确认后,按年度予以公布。

  7616套公租房陆续配建

  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配建公租房是在新政执行后新申请的规划审批项目,严格执行5%的配建比例。按照规划部门的统计,新政执行后规划部门核发的40项《规划条件》(土地储备类)中,将配建7616套公租房,总建筑面积约为44万平方米左右。据了解,哈市公租房分为集中建设和配套建设两种。新政执行之前,我市只有集中建设公租房的形式。

  市房产住宅局统计数字表明,我市全年计划集中建设的公租住房为4768套,其中上半年集中建设公共租赁房已经开工1800套,集中在道里民生尚都、道外陶瓷、松北广信新城和香坊构件厂4个项目中。相比集中建设,配套建设将成为我市公租住房的重要途径,其数量也将随着新建住宅项目不断增多。

  公租房入市尚需指导政策

  针对市民关心的公共租赁房何时投放市场、房租是多少、如何申请租住等问题,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待入户实地调查及市政府批准后,可接受符合标准的市民申请入住。

  据介绍,公共租赁住房不是福利分房,我市对公共租赁房将实行准入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和退出机制。在准入方面通过设置一定的“门槛”,包括家庭收入状况等;在退出机制方面,要求承租者经济条件改善后就应该退出。

  初步看,新建成的公租房将主要面向包括环卫工人、新毕业大学生以及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夹心层”群体。不过,我省还没有正式出台公租房的准入条件、价格、退出机制等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我市的公租房入市尚需时日。

责任编辑:王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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