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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政出台引发产权变化 哈市出现“加名”潮
2011-08-25 09:52:2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徐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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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5日讯 最高院本月13日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近日,哈市商品房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婚房政策咨询热,更有不少联名购买婚房的买家出现,一些已婚夫妇也到房产部门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准夫妻联名购买婚房

  “这套婚房是我未婚夫家拿首付。按照新规,如果婚后我们出现问题,这房子就归房款首付一方了,所以我们商量决定,婚房的产权证上登记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有财产。”打算明年“五一”结婚的市民林女士,在群力新区看好了一套住房,8月初刚以男方名义签订了购买协议,《婚姻法》新政出台后,二人决定将房产改为联名购买,目前已签署正式购买合同。联名买房的情况在哈市一些在售楼盘也有明显体现。

  24日,哈西一楼盘置业顾问王倩告诉记者,与以往相比,近一周以来联名购房的业主比例增加了近两成。

  夫妻增加房屋产权人

  24日,记者在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办事大厅看到前来办理房产变更登记的孟女士夫妇。

  他们告诉记者,二人已经结婚6年,结婚时是男方家出钱为他们购买的房子,当时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名字。新政颁布实施后,为防止意外,女方想把房产证更名为夫妻双方的名字。目前,开发区分局已受理了孟女士的房产变更登记。

  哈市房产住宅局综合信息科王纯刚介绍,自《婚姻法》新政出台后,每天能接到近10个市民咨询房屋产权变更事宜的电话,这是以前所没有的。但是办理变更登记不是在房产证上增加一个姓名那么简单。

  根据《房屋登记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变更登记不是百分之百的财产转移,而是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共有财产,明确各自占有的产权,在办理变更登记前,要填写《房屋所有权共有情况申请书》,在申请书上有“共有申请人占有份额”一栏。

  如果夫妻之间想对房屋的产权进行更名或过户,对于有房无贷的夫妻来说只需带上结婚证、身份证和房产证,到房屋所在区域内的交易所,交纳80元手续费即可办理。

  黑龙江闻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文明认为,新的司法解释重点对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和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果这套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将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这样也有助于纠纷的解决。但如果在购买房产时,夫妻双方已经事先约定如何分配,那么将会按照约定执行。

  南京:加名征收3%契税

  南京率先要求对进行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的房产所有人征收契税。婚姻法新政出台后引发对于婚前房屋产权确认的高潮。按添加人的实际占有比例,按照赠予类别征收3%的契税。

  广州:各区夫妻析产咨询增加

  “加名”潮在广州也已初现:番禺区房管局近日咨询量大增,其中约有一半都是问夫妻析产问题;而在海珠区,前往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夫妻析产业务的市民多了一倍,而咨询房产证加名业务的更是多了好几倍。

  成都:咨询财产公证者增多

  成都掀起婚前财产公证热,前往公证处咨询、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市民增多。从律政公证处提供的情况看,在《婚姻法》新政出台前,到公证处咨询婚前财产公证的,80%以上都是男性,但在该法生效后,前往咨询的女性人数成倍增长。

  日照:出现房产证“加名热”

  23日,记者从日照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到,到房地产交易大厅咨询和办理房产证加名业务的市民明显增多,其中办理房产证加名的以年轻人居多。另外,办理房产证加名要以夫妻一方赠予的方式,所以税务部门还要征收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

  青岛:3%的契税和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8月22日,记者咨询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了解到,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但需要缴税。根据规定,税费包括3%的契税和千分之一的印花税。税务部门给的答复也很明确,房产证上加名可以,通过赠与方式进行缴税。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