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5号
《黑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已由2011年8月12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1992年6月9日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同时废止。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代峥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5号
《黑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已由2011年8月12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1992年6月9日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同时废止。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