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8月28日讯 年初以来,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加大推进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截至6月末,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21764家,覆盖职工378.3万人。
工资收入分配是劳动关系的核心问题。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是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的强有力措施。据了解,我省共有职工776万人。我省已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截至6月末,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达21764家,覆盖职工378.3万人。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签订集体合同5687份,签订率为已建会企业的91.5%;非公企业签订集体合同11704份,覆盖企业16050家,签订率为已建会企业的67.6%。企业单独签订集体合同14000份。区域性集体合同383份,覆盖企业6823家。行业性集体合同165份,覆盖企业1358家。与去年同期相比,全省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明显提高。
据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进集体合同、工资协商机制的建立,提高职工特别是普通职工工资收入只是第一步。以工资协商为主,逐步发展到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最终达到涉及职工利益的所有事情都通过协商、协调、沟通来确定,从而推动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