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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目标 严格制度 龙凤区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2011-09-29 13:41:15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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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9日讯 档案卷宗资料是法院审判和其他活动的真实记录,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打击犯罪、作为证据有着重要价值。近年来,龙凤区人民法院在市法院档案部门和信息管理部门的大力帮助和指导下,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了档案室的软件、硬件建设,提高了档案管理效率,建立了档案管理数字化体系,实现了档案电子化和智能化。

  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档案管理。为使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按照最高法院关于诉讼档案归档标准和《龙凤区人民法院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审判工作特点,该院先后制定了《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微机、复印机设备管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等10余项制度。目前,该院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体系。为加强基础,科学归类,推动档案工作专业化管理,该院档案室将主要工作制度悬挂上墙,全部工作制度上传至院内网。在平时的档案管理工作中,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严把评查关、归档关和上架关。工作中,档案人员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逐份检查,包括档案盒标注的名称、内容是否正确,案卷封皮填写是否正确,案卷数是否正确等等,仔细查找档案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对存在问题的案卷通知承办法官逐一整改和修正。对各庭室或个人的归档情况定期进行登记,对未交卷宗的个人或庭室每月进行排查登记,对上交案卷逐件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按要求整理,直至验收合格。对已归档的全部检查,按要求归类、装订,并更换卷盒。经过整理之后的卷宗整洁有序、美观大方、查询便捷,令人耳目一新。

  规范借阅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在,该院档案室共有诉讼、文书、声像、科技、印模、荣誉等各类档案6万余卷。除立案、归档、上架需严格按章办事外,借阅卷、复印等也同样按审批制度进行。本院各部门借阅、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借阅、查阅案卷函,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办公室主任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本院干警借阅期限为3个月,到期未还需按规定办理续借手续;如外单位或个人借阅,需经主管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到档案室借调档案。借阅制度的实施,一方面保证法院审理工作和档案室管理有序,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审判资料不流失、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秘密。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潜在作用,方便利用,该院加快了档案管理现代化进程,对全部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本院工作人员或院外人员需要调卷查阅时,阅卷人只要坐在电脑前移动鼠标就可以轻松迅速地在系统中查到相关卷宗。同时,通过专门的管理系统对档案的归档、编号、查询、统计、提供利用等各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使各类统计数据更加准确、迅速。2010全年共办理档案借阅及调卷2400余件。

  加大现代化力度,提高工作质量。该院非常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审判工作的促进作用。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法院党组还是优先拨付30万元,在每个庭审法庭都安装了录音录像设备、刻录机等专用录入设备,在档案室购置了专用于存放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防磁柜。该院于2009年初开始实行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管理,使用专门设备存储庭审录音录像,并将其作为案件材料以光盘方式存入案件卷宗;庭审时的录音录像刻成光盘一式2份,一份存入本案件卷宗正卷,备表注明,另一份登记编目归档,存放专用庭审录音录像防磁柜中。几年来,通过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运行,该院的档案管理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取得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认可。省、市有关部门多次组织人员来到法院参观档案管理工作。在上级法院档案管理部门的有力指导及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该院档案工作人员及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2010年该院档案工作在全市法院目标管理考评中荣列第一,档案工作规范化的管理也被兄弟单位所称道。

  通过建章立制,该院档案管理工作已逐步迈向了规范管理、严格保管、综合利用的全方位专业管理,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如今,秉持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该院档案室坚持“搞好档案工作,服务审判工作”的理念,以更积极的姿态、昂扬的工作热情向档案管理工作的更高目标迈进。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