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  法院天地
搜 索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执行为民赢美誉
2011-10-08 14:04:25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0月8日讯 近日,一名当事人赫某走进龙凤区人民法院,将一面题为“铁面无私,和谐稳定”的锦旗送到了主管执行局工作的副院长汪洪武手中,以表达对法院干警公正高效执法的感激之情。至此,令赫某纠结了近3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圆满结案。

  2008年,赫某在龙凤区某商场租了一家门面做起了个体生意,¬¬¬日子还过的不错。可生意做了没多久,商场由于一次施工意外将商品房墙壁破坏,赫某的商品全部损失,金额达8万余元。对于赫某来说这是她多年经营积攒的辛苦钱,一朝几近破产,实在是难以接受。当她找到商场负责人要求赔偿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商场经理拒不出面解决此事,并与赫某发生了肢体冲突,赫某在纠纷中受轻微伤。一气之下,赫某将商场及其负责人起诉至龙凤区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商品损失及全部医药费。2009年初,法院即下判决要求商场方赔偿赫某的全部损失,但是赫某一直联系不到商场负责人。由于身体一直不好,整日忧虑的赫某患上了急性血栓,拿不到赔偿款,连住院费都成了问题。在正需要家人给予支持的时候,赫某的丈夫却因为受不了生活压力与她离婚。躺在医院的临时病房里,孤独的赫某甚至想到了一死了之,可是儿子给她打的电话又让她心中一紧:儿子跟着自己生活,如果自己死了倒是一了百了,孩子怎么办?万般揪心的时刻,赫某突然想起了龙凤区法院的张献院长。她照着之前张院长留下的电话打了过去,将自己的情况讲给张院长后,只听见电话中张院长沉稳的声音:“我现在立刻查明案件,一定想办法先把你的住院费交上,你不要着急,安心养病。”听到这些话,赫某的心里霎时明亮了起来。张献院长随后召集副院长汪洪武和执行局相关工作人员,明确了案件情况,立刻下达指示,采用到被执行人住宅蹲点、询问被执行人亲属等方式,要求务必将该案迅速执结。经过数日蹲守和多方查找,执行局的干警们终于在被执行人的家门口找到了他,经过长时间的阐明法理和说服教育工作,被执行人终于答应配合法院工作,将赔偿款当日交齐。当汪洪武副院长拿着这8万多元推开了赫某的病房门时,赫某禁不住流下了感动的热泪:“感谢龙凤区法院的法官们,是你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的希望!太谢谢你们了!”

  上述感人的一幕是龙凤区法院执行局积极转变理念,践行执法为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执行局狠抓队伍建设,从加强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出发,大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从思想上解决好“代表谁的利益,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局内保持了“讲理想、讲奉献、讲纪律、讲正气”的良好氛围,“辛勤工作、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工作作风逐渐形成。全局干警在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延伸和扩大执行工作的良好社会效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丰收。在开展一系列队伍建设活动后,执行局全体人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明显提高,办案效率和司法能力明显提高,司法作风和执法形象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