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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区法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注重实效
2011-10-09 10:52:22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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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9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实现收结案的动态平衡,龙凤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中院《关于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市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对18个月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和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进行彻底清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限期审结,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工作制度,从根本上减少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龙凤区法院专门成立了以院长张献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庭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清理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沟通、指导工作,确保案件清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领导小组通过集中学习上级文件对活动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制定并下发了《龙凤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做了详细规定。方案要求,各业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清理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主管领导要亲自包案、协调解决难题。全院各部门严格按照制定方案紧张有序地开展工作,确保了案件清理活动的实效。

  二、按纲施训,稳步推进。依照方案要求,各庭室调集精兵强将攻坚克难,逐案做到“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及督办领导,在各业务庭室清查、掌握案件底数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清理工作,完善相关台帐资料,明确案件范围数量,逐案分析具体原因,找准症结,对症下药。领导小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通报进展情况、检查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开展本次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各案件承办人向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向审判委员会就未结案件情况进行逐级汇报,通过掌握情况,明确方案,进一步加大审理力度。为确保活动有序进行,领导小组特别加大了对审限的监管力度,除加强各庭室负责人的审限管理意识外,还要求审监庭下设的审判管理办公室严格审查审限变更事由和审批手续,并及时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清理情况进行通报。对于清理工作突出的包案小组给予物质奖励,对庭室或个人消极懈怠、拖沓扯皮等行为或经审判委员会研究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结案的,报党组会研究,对包案小组予以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并扣发一定数量的年终考核奖。

  三、总结经验,注重实效。该院建立完善了审判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全力培养法官公正高效的审判作风。落实三级例会制度,强化党组、分管院长、庭室长在加强沟通交流、推动工作落实等方面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审判监督,实现审判管理规范化。健全“三项统一”制度,审执限延长统一决议,专职人员登记管理,杜绝案件超审限;上诉案件统一报送,研讨小组自查评析,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发回更审改判案件统一讨论,审委会提炼总结,保证案件审执质量。在此次专项活动中,龙凤区法院充分调动全体干警的工作热情,大力培养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活动进入总结阶段后,领导小组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针对预防和清理两类案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组织法官深入学习贯彻最高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统一思想,提高法官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为建立完善案件审限的长效管理机制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增强预防和清理两类案件的自觉性。其次,要贴近审判实践,完善以立案庭为主体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通过全面落实和强化案件审理流程管理,使案件在各个审理环节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增强了预防和清理两类案件的针对性。再次,要进一步落实审限预警、临界催办、超期督办和定期通报制度。目前通过信息化建设的完善,已经实现案件审判流程网络全程监控,增强预防和清理两类案件的实效性。最后,要进一步创新清案方式,构建由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定期督导,承办法官和各庭室长共同负责的清案机制,增强预防和清理两类案件的保障性。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