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0日讯 为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伊春市环保局继续开展噪声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即“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今年力争新创建安静居住小区17处。
该局在全市落实环境保护部等国家十一个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确保区域内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继续加强安静小区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建筑、交通、商业等行业的噪声污染,对已建成的新欣小区、亲水家园等35处安静居住小区加强管理,防止建而不管。加强噪声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重点解决夜间建筑施工噪声、餐饮娱乐等场所夜间噪声和居民居住区噪声超标问题,切实提高伊春市的声环境质量。
责任编辑:杨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