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2日讯 龙凤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不断加强队伍政治素质教育和审判业务培训,使干警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一、领导重视,深入查摆,确保工作见成效
龙凤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成立了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庭长监督落实工作,全庭干警为成员的刑事审判工作自查小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了一系列自查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发现和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在整理好2010年度受案登记簿、全年刑事判决书副本、全部卷宗的基础上,由案件承办人从案件程序、实体处理、涉案款物处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罚金执行等情况开展自查,并逐案填写自查情况表,交由庭长或主管院长签字。同时,自查小组每周召开一次总结会,对每一阶段、每个环节认真督促检查,坚决防止重安排、轻落实,重形式、轻实质,重部署、轻检查,并将会议记录上报至审委会。自查小组成立以来,先后召开总结会6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项,提高了案件质量。
二、稳固基础,创新机制,宽严相济为公正
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不同情况,在审判工作中实行区别对待,做到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宽严有度、罚当其罪。始终把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等犯罪摆在突出位置,紧抓不放,采取得力措施,从重从快判处。被告人张某在半年内入室盗窃24起,盗窃款、物价值人民币28万元,该案曾造成小范围恐慌。对这一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的犯罪分子,法院依法从重从快判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依照“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犯罪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推销员刘某在推销饮料过程中,与批发店老板因品尝饮料的8元钱发生纠纷,刘全一时冲动,击打受害人面部一拳致其轻伤。案发后,刘某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全判处缓刑。
三、创新方式,强化调解,助推审判新发展
法院每年审理的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案件占一定比例,这些案件往往是致人死亡或伤、残,给被害人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一般在法庭上语言过激、行为冲动,处理不好易引起上访,对此法院加大了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的调解力度。刑庭推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三、四、五”工作机制。“三”即夯实三项基础:一是树立公正、中立的法官形象;二是坚持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三是耐心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四”即遵循四个步骤:一是及时核定损害情况;二是依法界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三是确定被告人的赔偿能力;四是确定调解方案。“五”即把握五个方面:一是坚持合法、自愿原则;二是坚持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三是坚持保护外来务工人员与保护当地人并重;四是走群众路线;五是正确把握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与量刑的关系。通过调解工作机制的推行,有效地防止了因调解不成功、判决支持少而引发的上访缠诉现象,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了被害方的利益,做到了无抗诉、无错案、无超审限、无超期羁押、无上访缠诉,以实际行动促进了执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