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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星辰热力公司多收用户7平米热费讨要遭拒
2011-10-28 10:14:2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左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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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星辰热力学院路营业厅。

  东北网10月28日讯 “供热公司收取的热费面积比我家的实际面积多7平方米,我想让他们把多收的钱退给我,但他们说可以给我家重新测量面积,但之前要先签订协议,以前多收的热费不能退,我觉得这样太不合理。”近日,哈市市民吴宝贵向记者反映,他在哈尔滨利民开发区的志华商城已经居住8年,直到今年才发现供热公司多收了他家热费,但多收的这笔热费却要不回来。

  吴宝贵家住5栋2单元402,他告诉记者,他在2004年搬进这里居住,至今为止已经交了8年热费。今年10月14日,老吴交完热费后发现热费收据上的房屋面积和自己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符,于是他找到供热公司要求退费。工作人员告诉老吴说已经收取的热费不能退,只能重新给老吴测量房屋面积,但测量前还需要签订一个承诺书,让老吴难以接收的是,承诺书中写着“无论测量面积大小,双方都不退补。”

  “这些年都是我女儿去供热公司交费,今年女儿比较忙,我就自己去了,回来后发现热费票子上写的供热面积是46.97米,而我家房子的建筑面积是58.48米。后来我找房产部门的人咨询,说我家的建筑面积换算成使用面积只有39.24米,这样的话供热公司就多收了我至少7米的热费。而且这7米热费已经多收了我8年。”老吴说。以热费每平方米40.35元计算,老吴一年就被多收了322元。

  27日,记者随老吴来到利民开发区星辰热力学院路营业厅,一位姓冯的工作人员称,如果老吴想要重新测量房屋面积需要在一份承诺书上签字,但之前多交的热费不能退。随后,记者在该工作人员提供的承诺书中看到“……无论测量是大是小,双方都不退补,用户必须在测量单上签字以新面积为准,自今日起房主逐年以新面积承担热费。”

  记者从哈市供热办了解到,如果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与实收供热面积不同,业主可以与供热单位协商测量,测量后得出实际供热面积,再按实际供热面积收费。对于以前

  多收的热费,可以与供热单位协商退款或冲抵下一年的热费。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