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7日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继续化解进京访案件的精神,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坚持从办好案件入手,把严格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化解矛盾纠纷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治本之策,清源之举,千方百计使办案的过程和结果让当事人理解,让当事人信服,让当事人满意,从而达到自愿息诉不上访的目标。
一是加强质量监督。案件质量是审判的生命线,只有案件质量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信访问题。为此,让胡路区法院为确保案件质量,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对案件审限全程监督;加大院庭领导督办超审限案件力度和对无故超审限案件的责任追究力度;实行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评查通报制度,坚持当月审结和执结的案件当月逐人、逐案讲评通报,并把查评情况和院里的目标管理考评结合予以相应经济奖惩。对出现质量瑕疵案件的法官点名批评、限期改正,直至调离审判岗位。先后有3名法官因此调离审判岗位。上述举措推动案件质量的提升,八年来未发生一起超审限案件和错案。
二是加大调解力度。调解是化解矛盾最好的润滑剂。让胡路区法院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重要措施长抓不懈。做到当事人自愿与依法处理、调解结案与依法判决、调解质量与调解效果相结合。实行庭前立案调解中心调解,庭中承办法官调解,庭后全庭共同调解的“三调解”和矛盾易激化案件必调,群体性案件必调,有上访苗头案件必调的“三必调”。近三年来,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逐年上升,今年力争达到85%。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先调后判。即对刑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采取先赔偿后量刑原则。八年来,此类案件没有出现一起上访情况。
三是讲清诉讼风险。立案时就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强化风险意识,提示慎重诉讼。审判前向当事人告知诉讼可能发生的结果,强调举证不能就将承担败诉责任,让其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凡是判决结案的,要求一律实行判前说明,向当事人讲清判决的理由,并记入笔录。通过这一系列明确的风险告知,有效的预防了由于当事人对法律的不理解和缺乏对诉讼后果预测而发生的上访。
四是充分运用保全措施。在立案时,在向当事人提示诉讼风险过程中,要求立案法官一定要提醒当事人尽量采取保全措施,以防在判决、裁定生效后败诉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财产,保证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同时,此措施也震慑了败诉方,提高调和的可能性,促使其自愿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并自觉履行,从而有效地防止信访案件的发生。
五是全力攻克执行难。为了让胜诉的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使纸上的权利变为现实,让胡路区法院狠抓执行工作,力求有执行条件的全部得到执行,即使不能执行的也要穷尽执行措施,让申请执行人理解法院。细化了从立案审查到案件执结的运行程序,使执行案件的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与当地媒体和中国信用网联手推出欠账黑名单曝光行动,将被执行人拖欠的案件集中曝光,让外界人知道其社会信誉不佳,给其造成社会舆论压力,迫使其不得不主动到法院还款或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和解,使得案件执行完毕,达到当事人满意的目的。
八年来,让胡路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万件左右,新发生到省进京访案件10件左右,平均到省进京上访率万分之一点左右,基本实现了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