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1月12日讯 大庆市将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个体工商户和进城务工人员也可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免担保、享低息。
近日,大庆市原则性通过的《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聘用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法》规定,开户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按照缴存人开户当月应发工资或纳税收入确认;次年,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平均收入重新计算。个人缴存比例拟定为不低于5%,不高于12%。据了解,该《办法》待相关部门简单修改后,将正式下发并实施。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