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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交警部门调整货车限行规定 二吨以下食品厢货中午可通行
2011-11-17 09:28:0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慧东 马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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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7日讯 16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为给企业发展提供交通运输便利和保障,17日起对哈尔滨市区范围内从事食品运输且核定载质量小于(等于)2吨的厢式货车,在原通行管理规定的基础上,除霁虹桥等12条街路以外,允许每天11时30分至13时30分期间开展相应的运输活动。

  哈市交警部门提示广大市民执行此项规定注意以下三个事项:

  一是此次调整对象专指:核定载质量小于等于2吨(含个体运输业者),运输货物为食品类的全封闭厢式货车;

  二是调整开放时间为:每日的11时30分至13时30分,其他时间按原通行管理规定执行;

  三是明确原通行管理规定,即:“面包式”厢式货车可在每天除早晚高峰以外时段、12条全天限行路段[霁虹街(含霁虹桥)、经纬街、友谊路、红军街、中山路(赣水路至红军街)、花园街(龙江街至海关街)、赣水路(鸿翔路至中山路)、兆麟街、松花江公路大桥、松北大道(世贸大道至公路大桥)、防汛路、江畔路]以外区域通行,此次放开的2吨以下厢式货车仍旧不得在上述12条全天限行路段通行。

  此外,现有的道路限行交通标志与此次调整内容不一致的,以此次调整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