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9日讯 在哈尔滨市阿城区杨树乡富勤村,一老太土葬70多天后,民政部门在其下发的处罚土葬决定书截止日期前2天,在家人不知情下,将尸体挖出送到殡仪馆准备火化。针对死者家属“为什么提前2天”的质疑,阿城区民政部门作出的解释是“气温下降,我们怕棺材冻上”。
16日,记者接到阿城区那玉兰打来的电话:“我母亲刚埋两个月,就被人从坟里给抠出来了。”据那玉兰介绍,她母亲过世时76岁,和那玉兰的大姐那玉琴一起住在阿城区杨树乡富勤村,在8月27日那天过世。“我父母都是这个村的老户,父亲头几年过世,葬在村那边的坟地里,母亲生前希望死后和父亲合葬,我们就将老人合葬在一起了。”
“11月4日,我接到大姐的电话,说是阿城区民政局11月3日下了一个处罚通知单,让我母亲必须火化,还得交5000元罚款,截止日期是11月18日。”那玉兰说,她家兄妹6个,有的在青岛,有的在佳木斯,接到通知后就开始往阿城区这边来,想在截止日期前自己处理,可是家里人还没到,就接到大姐的电话说,母亲的坟被挖了。
17日,在那玉兰的引路下,记者来到了她母亲的坟前。这是一片坟地,离村里不远的树林中的坡地上。“你看,那就是我母亲的棺材盖……”还没走到母亲的坟前,那玉兰扑通地跪倒在地,失声痛哭,“我母亲刚埋两个月,就被人从坟里给抠出来了……”
这片坡地上大约有上百处坟墓,都是土葬,还有好几处新坟,只有那玉兰母亲的坟墓被挖开,暗红色的棺材盖被搬开,压在旁边一处坟头上,棺材内空空如也。旁边,那玉兰父亲的棺材也露出了一部分。
记者在那玉琴提供的《违反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行为处罚决定书》上看到,民政部门要求那玉琴11月10日前自行起坟火化,若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执罚部门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执法部门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落款日期是11月3日。
记者在阿城区民政局见到了殡葬管理事务所的王占海副所长。对于为什么没等到18日之后再挖坟,王占海这样对记者解释:“天马上就冷了,怕冻上,所以就提前了两天,要不就得等到明年5月份再挖了。”对于其他土葬的坟为什么不采取同样措施,王占海说:“民不举,官不究,谁让她家被举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