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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卖母亲留下房产 四个妹妹告赢大姐
2011-11-23 16:23:3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曹卓 王露莹 李木双
东北网11月23日讯 母亲去世后,5姐妹为了一处房产继承权问题始终没能达成协议。4年后,大姐伪造了去世母亲的签名,将房子卖掉。4姐妹听说后,将大姐和买房者告上法庭。近日,平房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房产纠纷,私自买卖的房产被追回。
据法院介绍,2005年5姐妹的母亲去世后,邵子虹(化名)和4个妹妹一直对母亲遗留的一处房产怎样继承有争议。因此,母亲名下的房产始终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由5姐妹中的大姐邵子虹暂时管理。2009年,邵子虹以母亲的名义,将此处房产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刘伟忠(化名),邵子虹在卖房人一览写下母亲的名字。随后,刘伟忠搬入此处房产。
今年,4姐妹将大姐和购买房产的刘伟忠告上法庭,要求收回房产。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和解。邵子虹和刘伟忠2009年签订的购房契约解除,刘伟忠搬出该处房产。邵子虹退还刘伟忠购房款8万元,并补偿刘伟忠2.5万元。平房法院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房产时要看清房产所有权,避免购买有争议的房产,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