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鹤岗
搜 索
鹤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姜廉同志辞去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1-11-26 12:31:57 来源:鹤岗日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鹤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姜廉同志辞去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1年11月25日鹤岗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鉴于姜廉同志已调离鹤岗市,根据本人申请和《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经鹤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姜廉同志辞去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1年11月25日鹤岗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彦文同志为市公安局局长;贾晓波同志为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中超同志的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吕静茹同志的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鹤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姚绪庆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2011年11月25日鹤岗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鹤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姚绪庆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