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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祥城热费退赔方案未获认可 居民:解决不热后再协商
2011-11-28 09:50:1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首辰 谭启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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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8日讯 新晚报21日刊发《恒祥城30户居民获退赔热费》一文后,26日,供热公司与恒祥城5号楼居民代表进行退赔谈判。居民未认可供热公司提出的退赔方案。按照居民要求,将在供热公司先解决目前存在不热的问题后,继续协商热费退赔数额。

  当日上午,华城热电公司代表提出了统一按照23天热费标准退赔的方案。居民代表认为,即使到11月13日,也应该是24天热费退赔。同时,有居民提出,应该按照《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规定,双倍退还热费。双方在具体退赔天数和标准上未能达成一致。华城热电谈判代表认为,按照《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居民家室温在14℃以下,供热公司必须按日无条件双倍退费。但实际供热时,部分居民家温度并非在14℃以下。考虑到市民从供热期开始后供热质量确实受到了影响,他们做出了23天按日退费的决定。

  一位居民提出,即使退费,他家70平方米左右,全额2800元的热费,23天能退回350元左右的热费。相比屋子不热的影响,他认为退费只是一种象征意义,他们更在乎的是如何保证家中“热”起来。现场居民代表认为应该双倍退费或者延长退费天数。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现场没有签订退赔协议书。按照市民的要求,供热公司将先就市民家中不热问题,派出技术人员进行解决,在居民家室温达标后,再就热费退赔问题与市民进行沟通。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