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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011-11-29 08:20:33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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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1月29日讯 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28日在哈尔滨召开。省委副书记杜家毫强调,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科学决策上来,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工作信心,积极主动地把这项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常委、副省长刘国中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洪袁舒宣读《关于表彰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及标兵单位的决定》。

  杜家毫说,要深刻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认识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实现龙江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建设平安龙江、和谐龙江、幸福龙江的重要基础,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加快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形成职工得实惠、企业得利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良好局面。

  杜家毫强调,按照上述总体要求,要着力抓好六项重点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快劳动关系制度建设。要贯彻落实好《劳动合同法》,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二要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强化政策扶持,努力保持就业岗位稳定和劳动关系和谐,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创建工作。三要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要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快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职工收入和负责人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在建筑、交通、水利、矿山等行业以及被纳入工资支付重点监控的企业全面实行工资保障金制度。四要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建设。要有秩序地广泛建立职代会制度,积极探索和创新厂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加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五要努力化解劳动关系矛盾。要认真抓好厂办大集体改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健全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的劳动关系矛盾协调机制,完善和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制度,完善和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六要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要把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紧要任务,坚持党建带群团建设,把各类企业党组织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杜家毫要求,要切实提高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领导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劳动关系双方能力建设,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和促使各类媒体共同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舆论氛围。

  会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作了专题发言;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省农垦总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作了经验介绍,北大仓集团代表受表彰企业宣读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倡议书》。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