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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2011-12-01 14:17:23 来源:双鸭山日报  作者:马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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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日讯 近年来,双鸭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克服了纠纷调处难度大、工程技术人员不足、资金筹措困难等诸多难题,通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目前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双鸭山市共有31个乡镇涉及林改工作,全市集体林经营面积为38.29万亩,占全市林业经营总面积的9.7%。通过建立机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开展培训、调处纠纷、林权勘验、检查验收等阶段的工作,确定需要参与林改的集体林面积351549.5亩,已明晰产权面积347285亩,占集体林面积的98.8%。全市集体林地现已发证面积309391亩,发证宗地8790宗,发证6422本,涉及农户7714户,发证率达89%。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市林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激发了林农的积极性,林改把所有集体林地林木产权明晰到户,激发了林农“护林、爱林、造林”的积极性,营造了林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管好自己的山、守好自家的林、种好自己的树”已成为广大林农的自觉行动。同时,也锻炼了一批干部队伍。主体改革期间,广大干部职工、林业技术员和基层人员,不怕苦、不怕累,克服家庭和生活的重重困难,一心一意谋林改,专心致志搞林改,增长了才干,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锻炼了一批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感明显增强,形成了全市上下关心林改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深入开展林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