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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内不解决不备案 6种暴力美容行为将移送公安
2011-12-05 10:15:3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胡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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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5日讯 昨天,市工商局通告,根据《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指导意见》等法规,凡有6种违规经营情节之一的企业,在限期内没有解决问题,也没向工商部门备案的,案件将被移送公安部门。6种行为包括强迫交易三次以上、强迫交易违法所得两千元以上等。

  根据市工商局通告,凡有上述行为的企业,必须在2011年12月15日前,携带营业执照到辖区工商部门,并写出书面检查材料,提出整改方案。2011年12月30日前,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给予解决。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到市工商局美容消费纠纷处理小组解决。确因特殊情况,在2011年12月15日前不能到辖区工商部门说明情况或在2011年12月30日前不能妥善解决消费者诉求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备案。逾期既没有解决消费者合理诉求,又没有向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备案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