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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扎实开展三创活动
2011-12-13 15:02:44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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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直有关单位支持“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省委作出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部署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省委书记吉炳轩同志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深刻领会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查摆影响和制约创业、创新、创优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制定支持“创业、创新、创优”的具体办法,全力推动活动深入开展。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从即日开始,将陆续刊发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具体办法,大力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创优”的政策环境,推动全省“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不断深化,取得实效。

省卫生厅“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1、开展基本医疗新农合公共卫生服务。通过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开展巡回医疗,鼓励和支持使用中医药,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覆盖面,提高农村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和服务质量,实现农村地区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应检尽检等目标,使农村居民享受到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单病种限额付费和总额付费,深化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农民报销比例和大病保障水平,开展好门诊统筹,做实住院救治工作。

  2、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检查结果互认包括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互认。全省三级综合医院之间开展相关项目的医学检验结果与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的互认工作;一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应认可三级综合医院相关项目的医学检验结果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在各自辖区(系统)内,开展二级综合医院之间相关项目的医学检验结果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的互认工作,在该行政区域或系统内,一级(包括未评定等级)医院应认可二级综合医院相关项目的医学检验结果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3、免费为孕产妇及0-6岁儿童进行健康管理。在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中心免费为0-6岁儿童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28天随访和婴幼儿3、6、8、12、18、24、30、36月龄及4~6岁儿童每年一次的健康管理;免费为孕产妇提供:孕12周前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并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以及产后访视一次。

  4、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在2011年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的基础上,2012年,进一步规范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努力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预约诊疗服务。

  5、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将艾滋病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2012年,在全省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点),扩大监测面,及时发现感染者并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服务,提高感染者生存质量。

  6、为老年患者提供优先医疗服务。凡持身份证的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老年人,在全省三级医院门诊就医,均可享受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6个优先”服务,并在有条件的三级医院设立“老年人”专用就诊区域。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