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支持“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省委作出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部署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省委书记吉炳轩同志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深刻领会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查摆影响和制约创业、创新、创优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制定支持“创业、创新、创优”的具体办法,全力推动活动深入开展。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从即日开始,将陆续刊发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具体办法,大力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创优”的政策环境,推动全省“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不断深化,取得实效。
省文化厅
1、加快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推进省博物馆新馆、省群众艺术馆新馆、省数字图书馆等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市(地)级“三馆”(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博物馆)和县级“两馆”(文化馆、图书馆)达标建设,推进村文化室和城市社区文化中心建设。大力培育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全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社会文化数据库和优秀文化资源传输平台,实现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全覆盖。实施文艺精品上网工程,积极推动文化艺术精品数字化、网络化传播,加快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展览馆、网上剧场建设,构建适应人民群众需要的网络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2、加快文化艺术创新体系建设。大力实施艺术精品战略,重点完善和创新艺术精品创作、生产、演出的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保持和发展艺术创作生产的良好态势。加强专家论证和立戏决策,加强社科基金艺术学科研立项,建立艺术学科研资金资助保障机制和全省优秀艺术科研人员人才库,打造艺术教育和艺术学科研成果评比品牌。每年集中力量打造2-3台精品剧目,力争每个评奖年度有1-2台剧目入围或入选“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和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
3、加快文化产业和市场体系建设。加强演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的结合,挖掘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红色文化资源、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和生态文化资源,努力使资源优势更好地转化为产业优势,打造成龙江文化产业名片。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经营秩序,优化经营环境,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监管。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建立信用管理数据库,推进文化市场行风建设。
4、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积极做好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的工作,在稳定有序中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推进和做好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夯实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基础,真正通过改革实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