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1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主任刘东辉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2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发展战略的实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责任编辑:王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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