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1月18日讯 17日,市物价局根据投诉积累,首次披露了日常消费中10种最常见的价格欺诈伎俩,提醒消费者在节日购物期间小心上当受骗,绕开价格陷阱。
虚构原价最常见的就是很多街边小铺以“场地拆迁、最后一日,全场物品两折”的名义进行促销。将号称原价几百元的物品,现价几十元进行叫卖,可是个别商家“最后一日”却持续半年甚至一年。这样的商家采取手段很多,从投诉看,虚构原价、虚构转业、停业等降价原因,虚假打折、谎称降价、削价处理商品诱骗消费者。
虚假打折某商家号称“全场8折”,当消费者掏出400元要买一套标价500元的西服时,却被商场告知“这套西服折后价为460元”。商家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消费者一定要事先问价。某商场对女鞋处理品降价销售,并标价“处理商品一律80元”。但当消费者购买了一件付款时,商场却告知对方:“这是正品,要120元”。不少商家在销售处理品时,有意不详细标明处理品和非处理品价格,以便浑水摸鱼。
不履行价格承诺某超市向消费者承诺瓶装酸奶实行买三送一。有消费者购买了三瓶之后,对方却并未兑现承诺赠送一瓶,并称买三送一仅限于前10名。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的,消费者购买后商家却不兑现承诺。这种以前多少名为幌子模糊赠送,着实让消费者无从查证。
两套价格一顾客在某酒店点了10种炒菜,在结账时发现其中8种菜肴高于原提供的标价簿所示价格,最高的超出8元,最低的超出2元。某高档饭店象拔蚌78元/斤,可消费者王先生就餐后到收银台结账时却被告知每斤售价200元。消费者质疑时,餐馆收银员称标价78元/斤的小象拔蚌,王先生吃的是大象拔蚌,每斤200元。这种高价结算的行为消费者可以立即举报。
质价不符个别酒店前边卖活海鲜,后面又将活海鲜换成冰鲜,短斤缺两,克扣顾客。商家在出售商品过程中存在掺杂、掺假、短斤少两等现象。
模糊标价某旅行社广告宣传“头尾7日游仅1800元”,消费者出行后才发现,实际上是第一天晚上出发,第七天一早回城,“7日游”实际成了“5日游”。商家有意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消费者进行购买。随意使用没有比较标准或者事实上无从比较的一种标价行为。比如“特价”、“平价”,商家并不为消费者提供特价前的正常价格,多数消费者容易上当。
模糊赠售某超市标示买某品牌调和油“买一送一”,实际给消费者的仅是一小袋花生米。这种“买一送一”就是最典型的模糊赠售。另外,模糊赠售,采用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以“馈赠”引诱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但没有如实标明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赠送行为的表现方式较复杂,消费者对馈赠商品的价值较难判断。
隐蔽价格附加条件某商场推出买电器“免费送货上门”促销服务。但是当顾客付款之后,商场指定的送货单位将电器送上门之后,却以“拆装费”的名义,向顾客收取100元。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附加价格条件时,不标示或者仅仅模糊标示附加条件内容,让消费者十分反感。
虚夸标价某家具城,在某款真皮沙发商品标价签上标明产地是“意大利”,而实际产地是广东。一些餐饮、娱乐企业标明有关服务项目,但事后却以各种借口不提供服务等。
假冒政府定价某水果店将哈密瓜卖15元/斤,某停车场收费20元,均谎称“这是政府定的价格”。这方面,最常见的就是商家假借“物价局监制的价格标签做文章,而事实上,物价局只是对符合规范的商品标价签进行监制,并不包括商品价格本身。